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最后,我们要知道,因为生育保险是有报销期限的,若出现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则可不予受理。希望该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