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办理是要根据规定,需要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县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
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16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