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梦芝堂”已经被余杭工商部门认定为传销进行查处。以下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红盾网剑”查处通告:
2018年1月5日,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转办线索,依法对杭州“梦芝堂”项目涉嫌从事网络传销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杭州强港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通过“梦芝堂”网站正式启动市场推广,主要运营当事人自己品牌“梦芝堂”的化妆品及日用品。
当事人以消费者购买公司产品后注册成为公司的消费商或加盟商的方式来推广销售产品,会员推广制度和奖励制度中当事人以团队业绩提成、小组业绩提成、销售业绩提成、管理业绩提成等奖励制度来不断发展会员,同时将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之间在系统后台形成上下线关系,以下线人员的销售业绩计算和给付上线人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当事人杭州强港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传销违法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余杭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92048.59元,罚款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3292048.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