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项之规定,营业额按照下面的方法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要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缴纳。
印花税 印花税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按0.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