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异地使用。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户籍参保人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在市外长期居住的,可在其长期居住地选定三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就医的医疗机构,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