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二级主办及以下,是指可以监管二级主办以下的的职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分为11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