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革金融体制。确立强有力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组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信贷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实现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分离。
2、改革外汇管理体制。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外汇收入结汇制,取消外汇分成;实行银行售汇制,消除外汇双重汇率,实行人民币牌价与外汇调剂市场价并轨,允许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保持合理及相对稳定的人民币汇率等。
3、企业所得税的改革。从1994年起,改革企业所得税,合并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