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诉讼书的主要内容是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最后,由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