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中“七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兜底保障脱贫一批、医疗保险和救助脱贫一批、转移就业脱贫一批。对安排贫困人口临时性、季节性就业的农林经营主体、林工企业实施奖补;对贫困村林区生产道路建设进行补助;对19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人均年增收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