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夫妻是不可以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的,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理解,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而不是离婚的父母。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